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考虑困境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个体差异以及监护的特殊性、复杂性,结合我市实际,市民政局制定了《威海市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评估办法(试行)》。
本办法是在“护童成长”项目先行先试的成功基础上,对我市户籍困境未成年人开展家庭监护评估工作。市级通过公益创投的形式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对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辖区内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以及留守儿童进行家庭监护评估,各区市监护评估工作由各区市民政部门负责。针对高风险和中风险人群,市民政局会督促进行个案处置或纳入重点关注对象,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降低风险隐患,督促当地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定期上门探访,及时掌握未成年人相关情况。
通过家庭监护评估,对困境未成年人及家庭基本信息、家庭监护状况、监护意愿与监护能力、家庭与社会关系等指标进行分析,开展风险等级评估,了解掌握困境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自身状况、家庭经济、社会关系、监护能力、成长环境等状况,及时发现、解决困境未成年人在教育、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跟踪关爱服务,为其提供一系列家庭监护支持和关爱保障,切实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推进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能力评估机制,加强动态监测,确保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特别保护和家庭监护干预,保障孤困儿童切实享受基本生活补贴、医疗康复、助学等政策福利待遇,确保监护人切实履行家庭监护职责。在开展评估的同时,向群众发放儿童福利政策明白纸,加大孤困儿童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的群众知晓率,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织密保护网。